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跻身全球 超越梦想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