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1998年度派息方案已由1999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1998年度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公众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0.84元现金)。B股股息折算成港币支付。股息折算汇率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1.0676)为准。本次派息按总股本350,014,975股计算,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派息对象
截止1999年7月12日下午三点深圳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和B股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9年7月12日,除息日为1999年7月13日。
四、派息办法
1、社会公众股和转配股股息于1999年7月15日通过其托管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B股股息于1999年7月16日通过其托管商或托管银行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2、国家股、法人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1999年7月13日和7月14日办理了“大冷股份”转托管,其所分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部
咨询人员:葛彦、宋文宝
咨询电话:0086-411-6654530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