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规,本公司95年度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经1996年5月15日公司9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经大连市管理办公室复审,现将本公司95年度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95年度分红方案:10股派发1.00元现金。
二、分红对象
截止1996年 6月1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登记公司及各异地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连大冷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包括内部职工股)股东。
连大冷除息日为96年6月19日。
三、分红办法
1、连大冷的公众股东红利由深圳登记有限公司通过其托管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股东可于6月25日起在其托管商处查询红利到帐情况。
2、连大冷的国家股东按规定到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领取现金红利。
3、连大冷的法人股东红利由大连登记公司直接划入其股东帐户。股东可于6月25日后对未到帐情况到大连登记公司查询。
4、若投资者在6月19日和6月20日办理了“连大冷”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四、本次分红期间内,连大冷不停牌。
五、咨询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888号
咨询电话:(0411)6653081-8130
联系人 :葛彦、宋文宝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一日